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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如何办理转考 自考省内转考手续?

来自: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网   2019-11-21    浏览

大家都是的自学考试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这期间需要历时好几年的,在这期间内难保有些考生会遇到各种事情,有因为工作调动、家庭召唤等原因,需要办理转考,自考如何办理转考呢?转考手续又是什么?不懂的考生可以跟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网小编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自考生如何办理转考
 
如果你的生活地点变动,但仍然在原先报考的省份,例如在湖南长沙自考的考生,需要将考籍档案转到湖南岳阳,这种情况直接选所在地的考场即可,不需要走任何手续。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自考省内转考手续
 
考生持有本省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假如你有广东省的准考证,那么无论你是在广州市还是深圳市,或者其他城市,都可以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
 
如果你办理了广东省的准考证,又办理了一个深圳市的准考证,这时候你就持有两个准考证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你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有关单位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
 
(2)有关单位经过层层审核之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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